根据自治区党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发[2016]3号《关于选树命名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荐中国二冶参评“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现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一周(2016年5月3日至5月9日)
二、受理方式:
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大楼1510房间和1303房间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受理电话:0472--2514044
0472—2123412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2016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