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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能忘却的纪念…… ——写在第八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际
来源:华东分公司   作者:范秀文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国行公祭,祀我殇胞。12月13日上午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在整个南京城上空,机动车鸣笛,行人纷纷驻足就地默哀……这是第八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公祭日,以国之名,追忆逝者,缅怀英灵。此时此刻,每一位中国人都在深切缅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缅怀惨遭侵华日军屠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祈愿永久的和平。

  南京大屠杀,是中华民族历史幽深处无法忘却的伤痛,也是人类文明史上留下最黑暗的一页。日月无光同哭泣,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更能切身感受到国破家亡同胞惨遭杀戮的悲惨情景,亡国之哀,亡国之怒,亡国之愤难于言表,那是一种透彻心扉的痛。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城,对我手无寸铁的手足同胞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屠杀,30万生灵惨遭涂炭。这是全人类何等的耻辱与伤痛!

  穿越岁月的长河,我们仿佛看到浸透着血泪和屈辱的近代史;掀动历史的篇章,我们仿佛听到日寇铁蹄践踏下山河的哭泣。历史的浩渺尘烟,掩盖不住中华儿女拯救民族危亡的铮铮铁骨;燎原的星星之火,照亮了无数先驱者前赴后继开创的崭新道路。经过八年的浴血奋战,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带领英雄的华夏儿女以血肉之躯捍卫了祖国的尊严,取得了抗日战争的决定性胜利。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都对南京大屠杀惨案进行调查并从法律上作出定性和定论,一批手上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战犯受到了法律和正义的审判与严惩,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国之名,以立法之厚重,以祀与戎之端庄,追忆逝者,缅怀英灵,激发壮我中华之志。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任人欺凌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从全面改革开放到构建和谐社会,从100年目标实现到伟大复兴中国梦,砥砺奋进百炼成钢,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绘就了壮美的丹青画卷,盛世中国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光辉成就。壮阔东方潮,今日之中国国富民强扬眉吐气,早已成为具有保卫中国人民和平生活坚强能力的伟大国家。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中华民族任人宰割、饱受欺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前景无比光明。在祖国和平发展的年代里,民族精神与自强意识,仍需要我们牢牢铭记于心里。落后就要挨打,没有强大的祖国就没有幸福的家园,面对那段悲壮的历史,生活在安宁幸福的新时代,我们更要深深地懂得,只有国家的强盛,才能挺起中华民族的坚强脊梁。让和平薪火代代相传,是对历史最好的尊重,是对英灵最好的告慰。

  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同心奋进,振兴中华。经历过苦难的中华民族,更懂得和平的弥足珍贵。为了那段悲壮的历史不再重演,为了国家的永远强盛和民族振兴,我们每一位中国人都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信仰之旗帜,听党话,感恩党,跟党走,从历史中汲取前行的力量。关山初度路犹长。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奋斗的中国,你我都是追光者。让我们勿忘国耻,奋发图强,矢志奋进,共圆伟大复兴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