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3月21日实体验收之后,两个多月来,专家组对各申报工程的施工技术保证资料及法定建设程序进行了严格评审,由市政公司承建的包头市新都市中心区综合管廊(一期)施工I标段工程项目凭借优质的实体质量,最终斩获包头市建设工程质量“优良工程”及“金鹿杯”两项殊荣。
包头市新都市中心区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全长约5.8公里。市政公司负责施工青山路综合管廊土建工程,由经十二路至兴胜东路,长度2600米,隧道截面积:33.3平方米。青山路综合管廊由东、西两段组成,其中西段单廊截面尺寸为3.6米*3.6米,东段双廊长截面尺寸为5.65米*3.6米;综合管廊净高为3.0米,管廊顶面埋深为2.2米,还包括投料口15座、引出口18座、通风口14座、交叉口1座。
该工程自 2013年9月10日开工以来,坚持以样板工程引路,健全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质检人员的质量工作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跟踪检查,控制工序,严格把关”的质量原则。逐级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项目部人员各负其责,共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同步进行。
同时,严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关。项目部本着技术先行的管理理念和指导思想,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审图、及时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并对方案进行交底。随着工程施工进度的不断推进,共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30项。
每次分项工程在大面积操作前都要做出示范样板,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严格按样板标准进行施工。同时把好建筑材料进场关,项目部对进入现场的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隐蔽验收均经专检和监理代表及业主代表进行检查,必要时,请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以此同时,项目部各部门经常与业主沟通,及时掌握业主对工程的期望、要求和意见,经综合分析后,制定处理方案和实施对策,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同时达到业主满意。最后,在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流向、劳动组织以及机械设备、模具配置等方面,通过多层次的讨论,确定最佳方案。
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以新技术应用为依托,采用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技术 、高耐久性混凝土 、大直径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钢(铝)框胶合板模板技术等新技术,保证了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其中“地下障碍物保护施工工法”获2015年企业级工法,《建筑工程钻孔器》、《建筑工程砌筑小车装置》获实用新型专利,该工程还被评为 2013年度包头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
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使用以来,使用功能良好。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了业主的预期目的,满足了建设单位的需要。

